被前夫伤害了还能原谅吗,出轨又回归的前夫还能原谅吗

星豆恋爱学
星豆恋爱学
星豆恋爱学
45696
文章
1
评论
2021年11月18日08:08:23 评论 24

我结婚十年,跟前夫生有两个孩子,老大八岁,老二四岁。

发现前夫出轨是件很偶然的事情。

手机欠费,用某宝充值,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有了兴趣翻阅某宝订单。我和前夫公用一个账号,大多数的购买记录都是我的。可奇怪的是,我那天的兴趣点居然在充值记录上,连续翻了两页之后,我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再翻,这个号码竟再次出现,平均一个月充值两次,每次都是100元。我对照了自己的通讯录,发现这个电话号码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他的,更不是双方的家人或者亲戚朋友。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当真可怕得很。充值结束后,我拿起手机,故作平静地问他那个号码是谁,他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结果,他承认了,还说希望我能原谅他,因为他已经决定要跟那个女人分手了。

虽然在打那个电话之前就已经有了预感,可听到他亲口承认,我的心还是像被刀刺了一样。我握着手机呆坐在客厅里,连小儿子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

他请了假从单位急匆匆地跑回来,对我又是忏悔,又是保证,还说自己只是一时鬼迷心窍,希望得到我的谅解。两个孩子都尚未成年,我只能选择原谅他。

女人一旦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就会立马进入战备状态,变得神经兮兮。我也一样,原本对前夫很信任,很放心的我,在确认他出轨之后开始留意他的一举一动,留意他的每一个细节。风平浪静只是表面,没几天,我就发现他跟那个女人还在联系。

我的情绪终于爆发了!我恼羞成怒,我歇斯底里,我质问他为什么要骗我,问他不是信誓旦旦地跟我保证已经跟小三断了吗?他说他付出了真情,就算了断也需要时间。他还说他可以跟那个女人只做同事,只做朋友,他发誓不会再跟她在一起,要求我不要再逼迫他。

太可笑了是不是?两个发生了不正常关系的人,时不时地见面,能做回普通朋友?虽然他一再保证不会跟我离婚,一再保证就算离婚了也不一定会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我却觉得心凉无比,觉得无比讽刺。我终于意识到,这个男人不止是身体出轨,心和灵魂也都出轨了。就算我原谅,我们的生活也回不去了。

这一次我坚决离婚,无论他再说什么,我都坚决不听,不信。两个孩子,我带小的,他带大的。房子归我,车子归他,因为他有工作,且收入还不错,出去租房也能负担,而我是全职妈妈,我和小儿子需要在离婚后有个地方容身,但我承诺,不管将来是否再婚,房子都会留给两个孩子。

离婚后,前夫跟他所谓的真爱很快就开始的全新生活,可短短几个月就闹了无数次的矛盾。倒不是我刻意去打听他的生活,而是因为老大在他那边,他忙着工作没法带孩子,只能将他父母叫过去帮忙。他父母讨厌那个破坏我们家庭的第三者,总是刻意将他的生活状态告诉我。

离婚后不到半年,前夫就跟小三分了手。

原来,真当前夫跟小三住到一起之后才发现这个女人并不如他想象中的那般单纯。她有很多的暧昧对象,几乎每一个都是有妇之夫。前夫要求小三跟那些男人了断,不要总是闲着没事儿聊骚。小三却理直气壮地回应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跟他们在一起了?男女之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你凭什么管我,你又不是我老公,就算你是我老公,你也不能干涉我的个人生活。”

除了乱搞男女关系,小三还特别排斥我跟前夫的儿子。小三是离异单身,有个女儿。她一边要求我前夫把她的女儿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宠,一边排斥厌烦我的儿子。鸡飞狗跳的生活,很快就让前夫重新认识了他口中的真爱。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女人,从骨子到皮囊都透着自私。她连他的孩子都不能接纳,还谈什么爱他。

前夫终于意识到了我的好,他给我发信息,说自己痴情错付,说自己爱错了人,说他没想到小三竟然是那样的人。他问我,我跟他之间还有没有可能。

坦白说,我犹豫过,因为我们之间毕竟还有两个孩子,可最终,我还是拒绝了他想要复合的请求。

为什么?因为我给他机会的时候,他没有抓住,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我。如今,小三不要他了,他又回来找我。那如果复婚之后他的生活中又出现了所谓的真爱呢?出轨的男人,就像是偷腥的猫,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已经没有办法再相信他了。

@丁晚晚很多男人都会将热情似火的婚外情当做“真爱”,一味贪图婚外情带给他的新鲜感。可当“真爱”落到烟火尘埃里时他们才发现,所谓的“真爱”其实不堪一击。对于女人来说,有很多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包括男人的偶尔出轨,可一旦这个男人让女人产生了绝望,并且彻底死心,那这份感情就注定不能挽回了。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都能珍惜眼前的平淡,因为平淡才是生活的真谛,才是最难得的东西。

男生必知的约女生看电影的套路 追女孩子技巧

男生必知的约女生看电影的套路

  摘要男生约女生看电影,不是真的为看电影而看电影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彼此的感情。那么,在看电影的时候要怎么做,才能让女生产生感觉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 男生必知的约女生看 &nbs...

发表评论